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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多处商家和公共场所悬挂国旗不规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石祯专 编辑:邓瑶 2014-11-04 0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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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石祯专 实习生 余劭劼

  96333来电显示:长沙一些商铺和公共场所悬挂着国旗,但我发现,有的地方悬挂的国旗已破损或褪色;有的地方悬挂的国旗与广告旗缠绕在一起……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管一管。             市民 张先生

  记者调查:连日来,记者走访长沙大街小巷发现,确实有些商家和公共场所悬挂国旗不规范。专家认为,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部分地方悬挂国旗不规范

  记者在湘江风光带与湘春路口交会处的休闲广场注意到,飘扬的五星红旗与旗杆顶端尚有一段距离。“虽然我对国旗升挂的具体要求不清楚,但我觉得这么悬挂国旗肯定是不合适的。”在附近散步的赵先生看到这一幕后说。

  随后,记者来到解放西路某娱乐会所门口,发现这里的国旗因为长时间悬挂,颜色渐褪,已有破损,与旁边的广告旗缠绕在一起。在附近清扫的一名环卫工说这面国旗已经挂了几个月了,日晒风吹的,肯定容易褪色损坏。

  在解放路与车站路交会处,某商业写字楼顶悬挂着一面巨幅国旗,远远看去甚为抢眼,国旗上方就是该商城名称。“这是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应该!”退休教师张先生就住在附近,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管一管。

  有关部门可行使监督和整治职能

  国旗悬挂的事情到底归哪个部门管?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宣教处负责人朱建辉告诉记者,今年,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管理职能重心下移,很多具体的城市管理工作由区级城管执法局和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原则,应该由区级人民政府或街道(乡镇)进行监督管理。

  湖南道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伟军表示,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根据我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的,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悬挂国旗是彰显爱国情怀的一种形式,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如果随意悬挂国旗,有关部门可以行使监督和整治职能,严重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王伟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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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祯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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