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在320国道五里桥地段,湘乡市山枣镇的潘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追尾撞上了同样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刘某。刘某随车倒地,头部受重伤,后被送至医院抢救,5天后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事发后的几天内,泉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直在关注和跟踪此事,10月18日开始组织双方调解。
死者刘某的家属认为,这次事故是潘某负全责,提出至少赔偿20万元;潘某的妻子表示,家里确实很困难,除去之前的抢救费用,目前只能拿出两三万元,希望死者家属体谅。
随后,工作人员将双方隔开,分头调解。潘某的家属答应去想办法凑钱,双方同意另择时间调解。
10月20日,经工作人员不断劝导、教育,双方达成协议:由潘某赔偿死者家属82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杨成麟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