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1月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仓促制定并实行新薪酬制度,将工人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工人提高了积极性,工资大幅增长。后来对比同类企业,发现单个产品人工成本有增无减;且工人工作时间延长,身体健康无法得到保障,遂想“刹车”。
“说好的计件工资去哪儿了?”近日,位于黄花镇的某电梯企业近十位工人向长沙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希望要回自己6、7月份应得的工钱。县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事务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企业,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依法处理。
企业 计时改计件,成本不降反增
“今年3月,为了节省人力成本、提高工人个人收入,车间工人联合负责电梯生产的厂长提出,要将工人以往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企业负责人介绍,“当时我对实行新制度持保留意见,但还是表示试用三个月。”削减了一点人力后,厂长与工人签订了新协议(董事长并未在协议上签字)。试用初期,工人的积极性的确提高了不少,生产效率也有所提高。
“我清楚地记得工人最高的工资达到了13960元/月,我们一台电梯的人工成本算下来比外地同类企业高出3倍有余。”该负责人说,“生产效率虽然有所提升,但是企业没有得到实惠;同时我发现,有的人清早就会到车间做事,有时候会做到很晚才下班,上班时间长,怕员工出现意外事故,赶忙喊停,但工人们一直抵触、不配合,直到9月份才真正停止实行这一制度。”
“工人只要动手就有钱赚,他们只做自己所负责的零件。”说起试用新协议后出现的问题,负责人颇多无奈。“我们后来想再招人,因为会相应削减工人的工资,均被他们用'加班超级多'、'工资非常低'等理由'吓跑'了。”9月以后,工人工资相比前几月平均下降29.3%,“这个工资下调制度将实行半年,之后可能还会降,与同行业持平。”
工人 工资成倍涨,可企业不结算
“不管之前是怎么算工资的,之后会如何算工资,请将6、7月我们应得的工资按计件的标准支付给我们。”在企业大厅等待协商结果的陆某、谢某等人情绪显得很激动。“我在车间工作了5年,之前一直拿三千多的工资,新协议实行后,稍微努力一点工资达到五六千,多的时候甚至七八千,这样工作劲头才足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向记者介绍,被问及“工资成倍增长,你的劳动力是否也是成倍的付出”后,该工人则不愿再回答问题。
在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事务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要求下,企业将在本周按原试行协议计件工资的方式支付相关人员所欠的一月工资,11月20日前将付清所有工资,并解除与谢某、陆某等5人的劳动关系。
提醒 合同一定要盖行政公章
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或承包协议)时,应增加工作标准条款,减少因工作标准约定不明导致纠纷。该负责人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将合同细化、量化,并要反复审核、完善,不能贸然行之;在管理过程中,也应健全企业制度,用制度管理员工。另一方面,劳动者在签订协议、合同时,要看清所有条款,是否有条款前后矛盾;且协议、合同除负责人签字外,一定要盖用人单位的行政公章。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婧璜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