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3岁的陈升军,醴陵市富里镇人。2014年7月,陈升军在与醴陵市相邻的江西上栗县某麻将馆打牌时认识一位牌友,后来二人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被害人邓某与陈升军平日关系不错,得知情况后将此事告诉陈的妻子,导致陈某夫妻二人经常为此发生争吵。陈升军一直责怪邓某,二人产生矛盾。9月7日,陈升军与邓某在电话里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当日14时许,陈升军在富里镇新街十字路口附近碰到邓某,又与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邓某打了陈升军一拳,陈升军则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其身上一顿乱捅,后迅即逃离现场,并将作案匕首丢弃在路边。经鉴定,邓某所受伤系重伤。案发后,陈升军主动投案自首,并通过亲属赔偿邓某各项经济损失82000元,得到邓某的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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