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编制了《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明确规定搬迁对象为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考虑最贫困的村落和农户。比如,自然灾害频繁,水、电、路以及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恶劣,难以就地解决温饱条件,年人均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农民;生活在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受严重威胁地区的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民。
《规划》指出,该县对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且具备搬迁和安置条件的1732户771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其中集中建点安置共250户1130人;分散依托县城及小城镇安置共900户4080人;向有安置条件的中心村插花安置460户2000人,其他方式安置122户500人。通过加强安置区的住房建设、基本农田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置区生活生产条件;通过后续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就业、扶贫发展特色产业等途径增强移民的自我发展和致富能力,从而摆脱贫困。在移民搬出后,在原区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保护天然林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达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
值得一提的是,在省直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该县整合项目资金780多万元,按照“科学规划、整合资金、强化监管、加强督查”等程序,对米良乡吉乐村3组39户实施整体搬迁,集中扶贫建房。工程包括三通一平、房屋主体及外墙装饰、增加村间道路、堡坎、护栏及排污措施等方面。去年11月,39户村民分别搬进了一套统一设计、布局合理、三室一厅近60个平方,还配有厕、厨等附属工程的新家,实现了“整体搬迁,集中建房”梦。这个花少量资金实施整体搬迁、集中建房的典型,为高寒山区的危房改造探索出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
来源:红网
作者:傅海清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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