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
2013年3月份,长沙某医院的护士庄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无业男子廖某某,并很快和廖某某成为男女朋友。在廖某某的游说下,庄某天真地认为负责开车接送他人行窃不犯法,于是经常在凌晨至天亮的时段接送廖某某和梁某某(在逃)下乡行窃,每次分得一二百元左右的油钱。
经查明:2014年7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和梁某某由庄某开车接送先后6次在长沙市望城区乌山镇、黄金园街道等地实施入户盗窃,其中庄某负责开车,廖某某负责望风,梁某某入室盗窃,盗窃现金共计人民币27800元、黄金项链2条,钻石戒指1个,手机3台,游戏机1台,卷烟100多条。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庄某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二人均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可能实施新的犯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遂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微信交友需谨慎,学法守法更重要。明知盗窃他人财物犯法还开车接送,是盗窃行为的共犯,将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周利双 王泽敏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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