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1963年出生,今年51岁,妻子于前几年去世,就未再婚,留有一儿一女,已成年,但均未成家。2012年上半年,李某所在的永兴县某村组因集体土地被征用,经永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国土部门拨付给该村组出让土地补偿款。后经该村组村民集体研究,给该村组村民发放土地补偿款,且该村适婚男性娶妻子凭其结婚证即可分配女方的补偿款,但是同居男女关系以及恋爱关系不可分配土地补偿款。见自己与儿子均单身,无法获得女方的补偿款,李某鬼迷心窍、铤而走险,便通过伪造的方式办理2个假结婚证(注:李某及其儿子分别办一个),骗领永兴县该村组出让土地补偿款13638元。
2014年5月18日,得知自己的行为遭到举报,李某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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