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
一年“三禁”餐饮业最低消费
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餐饮经营者再次被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这已经是今年“三禁”餐饮业最低消费。
按照《办法》的规定,除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之外,还要求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促销活动期间,餐饮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提供相关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等。《办法》从11月1日起生效,如果餐饮企业违反《办法》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早在今年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对“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等定性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称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其中要求餐饮企业“餐前引导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体验
一家未设,一家继续“最低消费”
在此前的调查中,记者发现最低消费现象,在中西餐厅比较常见。“禁令”实施后,会带来一些改变吗?近日,本报记者分两组,随机选择城区的两家中西餐厅进行体验。
才常广场附近的一家中西餐厅,临近窗户处有上十个卡座。记者选择其中一个卡座坐下,点了两份饭消费56元。而在此前,曾有读者向本报投诉,这家餐厅卡座也设置有最低消费68元的门槛。但这次点餐完毕之后,餐厅工作人员并没有要求再增加餐点。
而在金沙中路一侧的一家中西餐厅包厢就餐,原本只点了44元的饭菜,但餐厅工作人员不肯离开,解释说包厢最低需要消费满88元。
检查
有商家承认包厢有最低消费门槛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市工商局合同网络商品交易和合同监管科以及城郊工商所,对天马路一线的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最低消费”、“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霸王条款。
“今年餐饮非常不好做,如果还设一个最低消费,强制要求消费的话,肯定会影响顾客的就餐心情,人家有一大把的地方可以去,肯定就不会来你这里'受气'。”一家中西餐厅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在生意好做的时候,包厢曾设置过最低消费,但在目前餐饮行业进入“低迷期”后,餐厅已经取消了消费门槛,都是顾客吃多少就按多少结账。
检查中,大多数餐饮单位已经没有了“最低消费要求”,但也有例外。“一般情况下,我们会根据顾客人数的多少,引导坐卡座还是坐包厢,如果人数多于五六人,坐包厢的消费肯定也不会少于最低要求。如果顾客问包厢有没有最低消费,我们还是会报要消费128元。”另外一家中西餐厅的工作人员则表示。
尽管大部分的餐饮单位都表示没有设置“最低消费”,但另外一项霸王条款“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则很常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改正,撤下这些带有霸王条款字句的标牌。
来源:红网
作者:李丹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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