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7岁的余某是益阳南县人,初中文化,无业。
说起来他的“简历”可是很丰富:1999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5个月;2007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2010年12月因盗窃罪被判8个月;2011年11月又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4个月。
刚被释放的余某,身无分文,而且年关刚过,外出无钱,他越发苦恼。自己又屡次因盗窃被判刑,不适合在这一行发展,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到自己的朋友在吸食毒品,突然灵光一闪,一个新的发财计划便油然而生。
2013年6月份,他通过不正当途径认识了一个毒贩,从他手中购得600元的麻古和冰毒,将其分成几等份分卖给吸毒人员,从中非法获利。通过同样的手段,他多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
2014年10月,因贩卖毒品,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李书盈 陈小玲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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