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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拟修改快处快赔规定 欢迎提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颖 邢俏依 万颂华 编辑:刘飞越 2014-11-07 08:53:3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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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颖 实习生 邢俏依 通讯员 万颂华)在路上遇到小事故,拍了照直接去快处快赔处理中心,已经成为越来越多车主的共识,对于现行的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大家是否有更好的建议?11月6日,长沙交警开始向市民征集意见,对《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进行适当修改。不管你有什么提议,都可以和长沙交警联系,并有机会获得奖品。

  长沙交警122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中队长张期良介绍,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减少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性局部交通拥堵事件发生,在城市疏堵保畅工作中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实行定责理赔一条龙服务,也有效地简化了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环节,避免了当事人在交警、保险部门来回奔波。但随着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目前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部分条款逐渐与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不相适应,因此长沙交警拟于近期联合保险部门,对正在实施的《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重点修订内容 适用时间范围、损失金额限定等

  一是适用的时间范围(现《办法》规定为7:00——20:00)。长沙交警122大队快处快赔中心中队长张期良介绍,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遇到过市民在早上6:50的事故,因为达不到快处快赔的要求时间,而不得不在路上等待路面民警7点30分上班后进行处理,在这40分钟内,可能就造成了交通的拥堵,也可能刚过晚上八点的事故,责任明显事故轻微,却仍不能走快处快赔通道。“我们主要就是想听听群众的意见,看看他们是否觉得有调整时间的必要,以及怎么调整。”

  第二方面则集中在事故车辆损失金额限定(现《办法》规定为单方面车辆损失2万元以下)。现在开高档车的驾驶员越来越多,轻微的事故可能损失金额也会较大,2万元的标准是否还合适,也希望驾驶员们自己来说一说。

  第三方面,撤离现场时间的规定以及应当自行撤离而未撤离的处罚。“这个不仅针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也针对其他被事故影响而造成拥堵的驾驶员。”张期良表示,虽然现行《办法》规定为5分钟之内,但实际操作中超过5分钟撤离的事故也有可能被正常受理。但如果被民警发现,还是要接受处罚的。对此是否有更有效的督促手段,希望大家都能提出自己的建议。

  最后一大类,则是中途逃逸或不按规定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的相关处罚和理赔规定。这也是很多驾驶员在前往快处快赔中心路上最担心的问题。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逃逸一方会被按逃逸进行处理,但另一方车主发现自己到了快处快赔中心却无法顺利解决问题,也会不理解。

  张期良还介绍,事故双方到了快处快赔中心后,偶尔也会出现中心无法处理的情况。张期良表示,这类情况占比不到全部案例的5%,且大部分都是因为当事人一方不肯配合,不愿意支付赔偿,另一方则免不了进行投诉,每年的投诉在300例左右。“广大市民有任何好的建议、意见,都能跟我们联系。”

  渠道 三种方式提供建议,有机会得纪念品

  如市民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网上@长沙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参与#快处快赔你说话#话题讨论,或登录长沙公安交警政务网向“支队长信箱”反映,也可以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长沙交警官方邮箱csjj122@qq.com。交警将随机抽取参与市民,发送车载垃圾桶、旅行保温杯等纪念品。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颖 邢俏依 万颂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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