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男,26岁,大学文化,长沙市雨花区人。2012年6月,胡某某以与朋友蔺某某合伙在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西湖楼附近开彩票店为由,相继骗取蔺某某出资84000元。同年8月,在旧账未了的情况下,为继续骗取蔺某某钱财,胡某某又出新招,对蔺某某编造自己有一笔价值不菲的遗产可继承的事实。胡某某哄骗蔺某某说,遗产虽然数目大,但须走民事诉讼程序,要一定时间还要一笔数目不小的诉讼费用,“如果你帮我出诉讼费用,到时我俩平分遗产”。蔺某某被胡某某花样巧语所迷惑,信以为真,多次借钱给胡某某,前后累计达47万余元。胡某某得款后,全部用于个人购买彩票和挥霍。在无法兑现诺言的情况下,胡某某东躲西藏,不再与蔺某某见面。
4月10日,胡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现金借出须谨慎,不要轻信他人吹嘘。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贺琴 王梓权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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