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授予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证书
红网通道站11月13日讯(通讯员 杨堡程 杨鹏彪)11月13日,通道县甘溪乡人民政府传来喜讯,在9月29日北京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国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该乡岭冲村三组村民王凤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国务院共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78个,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818人。
自2012年8月任将王屯联合党支部书记、将王屯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王凤明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共争取资金120余万元,新修了3公里通组公路和富有侗民族特色的鼓楼、寨门、风雨桥、篮球场、人饮消防工程等。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了以生姜、茶叶、茶油为主的产业结构布局。2013年至今,全屯种植生姜42亩,茶叶30亩,茶油20余亩,养鱼10亩,年人均纯收入也由2011年的1600余元提高到了现在的3480元。另一方面,在他的带领下,将王屯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边界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联合调处工作,为省际边界农村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也因此被群众尊称为“和事佬”。2013年8月,将王屯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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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4月2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大会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大会旨在表彰我国各民族、各地区、各行业、各条战线上踊跃出的一大批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以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杨堡程 杨鹏彪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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