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西中队负责人陈彪带一名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支援,然后一起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邵松带领宋江江、陈彪和钟敏对事故现场进行深度勘查。事故初步定性,确定为一起小型面包车与大货车追尾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午9:28事故勘查完毕,相关证据固定完毕,民警撤离事故现场。
上午11:00,大浏中队召开11·13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研讨会。确定逃逸案件证据并扩大追逃时间为2:00至5:00,明确主要调查方向:兵分三路,一是对民警统计的127台嫌疑车辆排查,缩小范围,最后明确5台车具有重大嫌疑;二是组织追逃组,负责对各大收费站进出口视频调取和嫌疑车辆排查。
通过大浏中队全队民警以及协警,在各收费站进行一整天的配合排查,终于在晚上6:30分左右,民警王谟在大围山南收费站监控系统查询到一台车牌为赣K26322重型大货车凌晨2点58分驶出收费站,同时李果和龚高永在焦溪收费站监控系统查询到一台车牌为赣K26322重型大货车凌晨1点27驶入收费站。通过对车辆出入收费站时间精确比对,电话询问调查,确定赣K26322重型大货车存在重大嫌疑。邵松副大队长立马联系临长大队大荆中队,请求支援和控制该嫌疑车辆。随后,邵松副大队长带领宋江江、蒋顺东、彭超和王谟前往大荆收费站,迅速对车主进行询问,对车辆进行严格痕迹比对,发现痕迹完全吻合,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在道德上还是法律要求上,特别是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都应该先停车报警。在一般情况下,发生追尾事故,相对来说前车的责任会轻一些,后车的责任会重一些。但是一旦出现逃逸情况,特别是有人员死亡的情况下,当事人肯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也会影响到保险的赔偿。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芝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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