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活动从全县1235户企业和6305户个体工商户当中评选出240户“诚信经营户”。评选标准为:诚实守信、文明经营。评选活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通过工商所初评,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查、考评等程序层层筛选最终评定。倡导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欺诈、失信行为,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营造“诚信”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姚艳阳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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