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上,株洲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廖伟庚围绕新《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过程、主要内容、义务责任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专业知识,联系相关环境调查案例,全面解读了"新环保法"修订的背景、亮点。
通过学习培训,参训学员充分认识到新《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环境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也提升了环保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炎陵县副县长姚成,各乡镇(场)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副职、环保专干、县环委会县直成员单位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有关企事业单位环保负责人等参加培训。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于2014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邹密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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