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订单已下,又看中另外一件
在双十一临近前,各大电商优惠打折力度空前,家住湘水湾的张女士一边提前“瞄准”中意物品,一边寻找合适的机会出手。很快她便在天猫一家品牌女装旗舰店看中一件风衣,衣服外形简洁大方,原价1199元,预售价格为799元,同时还享受“领券下单,立减50”的优惠。
心动不已的张女士立刻下单“抢购”,支付宝显示她成功付费仅为99元,并不是优惠后的799元。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发现,自己支付的是风衣预售定金,余款则要在双十一当天付清。
张女士后来在逛天猫过程中,又看中了另一件羊毛大衣,不想要之前的风衣了。于是她立即和商家沟通退款,商家的答复是,衣服可以不要,但根据天猫预售规则,定金不能退。无奈之下,她只有投诉至消委。
天猫:预售产品不退定金
对此,记者联系了天猫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关于预售商品不予退货,是符合新消法规定的。“新消法第25条规定,除报纸、生鲜等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客服人员表示,“我们的预售,是通过消费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照订单数量来安排生产,属于以销定产,商品性质不同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同时,对于双十一的预售商品,我们不论在活动页面还是商品详情页面,对于定金规则、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都有明确提示,顾客购买便等于默认,因此完全符合新消法第25条的例外情形。”
此外,该客服还表示,除了预售模式比较特殊外,今年普通的双十一商品都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
消委:消费者可购买后再退货
那么天猫的说法究竟是否成立呢?记者咨询了消委得知,新消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主要是针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但是在购物的品类中生鲜易腐烂、报纸期刊、定制、可下载虚拟商品等是不适用此规定的。
此外,无法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还包括根据商品性质或经过消费者同意不予以退货的商品。定制是根据消费者具体需求而制作的,有个性化因素在内,如果退货则会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这是违反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但是预售商品则不同,预售商品仍然是标准化商品,只是提前销售的模式,是否可以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与销售模式无关,应当根据商品本身性质来判断。
消委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定金是否可以退回的问题,买家在支付定金后,则定金规则生效,如果卖家不能按时发货或缺货,卖家则要退回定金,并要赔偿同等数额的金钱给买家。如果消费者反悔,则卖家有权利不退回定金。不过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在收到货付清全款后,再根据商品性质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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