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今年47岁,湖南华容县人。2014年10月27日早上8时许,吴某在江南商城汽车站买了早上8:40去往长沙的车票后,上车找了个位置坐下,但见尚未检票开车,未听司机劝说,吴某就又下车先去吃饭,吃饭过程中喝了酒,等他再回来已经过了发车时间,司机将车开走了。后吴某找到车站售票处要求赔偿150元,车站工作人员让他坐9:20的车,吴某不同意,在车站大声吵闹坚持要求赔偿。车站工作人员只好报警,巡警大队民警李某、黄某接到报警后赶至现场进行调解,多番调解不成后,为不影响车站秩序,民警欲请双方到调解中心继续调解,但吴某拒不上车且对民警进行辱骂殴打,并用脚踢伤民警李某下体,抓伤民警黄某的手指。
经鉴定,民警李某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
来源:红网
作者:陈皓静 刘常青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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