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他是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副所长吉湘林。11月13日下午,一名欲自杀报复社会的男子携带一瓶汽油冲入衡阳市雁峰区一栋民房。面对熊熊烈火,吉湘林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不幸被大火严重烧伤生命垂危。
11月13日下午5时左右,广场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携带汽油冲入雁城路68号居民楼三楼。广场派出所民警刘光春与段齐明随后赶到现场,在3楼的一套居民房内,刘光春与段齐明看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左手拿着一个矿泉水瓶,瓶子里装满黄色液体,右手拿着一个打火机。
刘和段试图劝说嫌犯放弃纵火和自尽未果后,便把现场情况向当天广场派出所的值班领导吉湘林作了报告。约5分钟后,吉湘林赶到了现场,首先安排民警疏散群众,并联系“119”及“120”支援,然后留在房间内耐心劝导嫌疑人。
嫌疑人情绪依然激动,不久后突然抛洒汽油并点燃。吉湘林见状,毫不犹豫拿着一床棉被扑了上去。但嫌疑人抛洒的汽油有不少泼到了吉湘林的头面部以及脚下,吉湘林顿时成了个“火人”,他不顾疼痛还是用湿被子盖在嫌疑人身上,直到实在受不了才倒地翻滚。增援民警和消防官兵立即上前扑救,吉湘林被紧急送往医院。据一同处警的广场派出所值班民警蒋爱学介绍:被严重烧伤的吉湘林被救出时还不忘叮嘱施救人员:“屋里还有一个(嫌疑人)!”
随后,吉湘林被送往南华附一医院烧伤整形外科。经医院诊断,吉湘林全身烧伤面积超过25%,头部、双手伤势尤为严重,烧伤等级分别达到3度、4度。而那位欲自焚的嫌疑人同样受伤,但由于被吉湘林扑在身下,伤情相对较轻。
11月16日下午,吉湘林的主治医生称,吉湘林已经度过了休克关,但还未脱离生命危险。 根据雁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刘某,1984年3月出生,曾在广东深圳打工,因为赌博欠下了2万多元的债务。事发前,刘某在家中受到父母的责骂和训斥,准备自焚并意图报复社会。
吉湘林今年34岁,2001年参加工作,在从警的14年时间里,有过多次优异表现。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先后三次受到衡阳市公安局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