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14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戴某沿着S320公路由北往南驾驶一轿车行驶至茶陵县一乡镇粮库路口时,与正在左转弯的谭某驾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相撞后三轮摩托车发生旋转侧摆,恰好将站在西侧路边的行人陈某和停放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随后三轮摩托车跌落在西侧道沟中,造成陈某头部受重伤当场死亡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戴某案发前吸食毒品且饮酒,存在超速情形,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吴思婕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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