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某和高某系夫妻关系,湖北省大冶市人,二人从2010年起在株洲租赁株洲市芦淞区结谷门服装市场经营女装。其经营模式是易某到株洲市芦淞区布匹市场赊购布料,由经营布匹的老板雇请搬运工将布匹运到易某指定的服装加工厂,加工厂的人在送货单上签收布料后,由搬运工将签收的回单返给布匹老板,服装加工厂将布匹加工成女装后,易某将女装运到其租赁的摊位由高某负责销售。高某负责保管货款及与布匹老板结账。布匹老板凭加工厂的人签收的回单与高某结账。因生意不顺,2012年春节前,易某、高某尚有30多万元布料款未支付给肖某等20名株洲市芦淞区布匹市场的老板,2012年年前,易某曾承诺春节前结清全部布料款。不料,高某不慎之下将装有对账单的包丢失,致使其二人无法记清自己欠每个布匹老板的具体数额,也无法记清他人在其二人处赊购的衣服款项,加之生意周转不好,2012年农历正月初八,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将结谷门市场自己经营的摊位转租给了他人,在未给肖某等20名布匹老板任何交代的情况下,停掉在株洲市使用的手机号码,携带52000元人民币逃离了株洲。
2014年10月13日,易某、高某被网上追逃,同年10月27日,二人在广东省增城市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刘常青 陈皓静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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