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陈箜而言,这算是一场飞来横祸。
2013年7月13日21时许,陈箜与某通信公司其他几名员工,在雨湖区民主路一家超市门前,搞促销路演活动。为了活跃现场气氛,音响的声音自然开得有点大。
由于现场太吵闹,惹毛了正在打电话的外地伢子钟堪余。后者一把抢过促销员发放的赠品,使劲朝舞台上扔去。见机,陈箜等人赶紧将钟堪余拉到一旁进行劝阻。
或许是劝阻的语气不够委婉,或许是劝阻的态度不够诚恳,总之钟堪余很不满意。随后,怒气未消的钟堪余,带着一帮朋友卷土重来,并将矛头直接对准陈箜。
一番拳打脚踢后,陈箜身体多处受伤。事后,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陈箜所受损伤为轻伤。
同年11月11日,钟堪余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之后,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数万元现金,获得谅解。但民事责任已了,刑事责任难逃,雨湖区法院最终以衅滋事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刘赟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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