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湘潭将出台《智慧湘潭建设管理办法》,由市智慧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核准全市财政性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统一资金拨付”。今后所有财政性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智慧湘潭建设和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未经市智慧湘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立项,财政部门不得安排资金。目前已规划尚未建设的系统需暂停建设;新建系统必须依托智慧湘潭云平台;已建和在建系统必须开放数据共享并逐步纳入智慧湘潭云平台。
启动“智慧湘潭”十三五规划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共享、智能、民生”三大主题,整合资源、集约建设,通过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战略合作者,促进智慧湘潭综合平台和应用建设,同步带动信息产业发展,打造具有湘潭城市特色和产业特色的智慧化应用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主要建设内容,一是以“1+N”模式推进应用建设。即建设一个智慧湘潭云计算中心,构建县(市)区、园区两级综合平台;基于综合平台,以大集成、大数据的理念,建设智慧政务、平安城市、智能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等N个应用。二是构建智慧城市综合体。依托战略合作者作为智慧城市产品、系统研发的商业主体,投资配套建设,带动智慧城市相关产业链知名企业在湘潭的落户及相关产业落地。培育和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智慧产业链,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湘潭将创新智慧湘潭建设运营模式,采用BOT模式,引进知名IT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建设运营,政府按年度购买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曾佰龙 袁乐夫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