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樟树镇樟树村张某于2011年4月7日在信用社贷款15万元,樟树镇居民周某于2011年1月13日在信用社贷款9万元。这两个人的贷款到期后,信用社虽然多上门催收,但都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在这次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中,清收工作组根据县政府通告精神,多次上门进行宣传和催收仍然无动于衷。湘阴县人民法院向两人发出支付令并生效后,两个欠贷人不仅不积极筹措资金还贷,还对执行公务的法官进行谩骂和攻击,态度恶劣,影响极坏。信用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果断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在法律的强大攻势下,当天下午,两人分别向该院缴款15万元和3万元,并承诺在年底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为配合湘阴县开展的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集中行动,湘阴县人民法院将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户,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拍卖财产、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出境、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迫使老赖户不能赖、不敢赖、不想赖。
来源:红网
作者:蒋罗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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