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9日,衡南县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许某(男,35岁,湖南省衡南县人)为私下承揽生意中饱私囊,伪造本公司公章,与岳阳市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的工人李某在工地施工时,不慎一脚踏空从二楼掉下,双腿骨折致残。事后,许某赔偿李某医药费20万元。由于医疗费用不够,李某将与其签订协议的衡南县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致使衡南县工程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25万元。
2014年5月,发现破绽的衡南县工程公司负责人向警方报案,许某因涉嫌伪造印章罪被公安机关通缉。
来源:红网
作者:刘国锋 唐祁凤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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