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17:50,桂武北中队流峰警务站站长李振华带领民警李鸥、喻振兴在岳临高速流峰收费站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D16***的现代轿车形迹可疑。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张某开车从衡阳市出发回常宁老家,行至流峰后才发现已走错路。在随后的询问中,张某神情恍惚,反应迟钝,有吸食毒品后的特征。民警立刻将张某控制,并对车辆进行检查,随即在后备箱中的一个塑料盒内查获一小袋疑似冰毒的结晶物,以及锡纸、打火机、吸管等吸毒工具,民警立即将其带回队部。
临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对张某进行了尿检,其尿检结果呈阳性。张某承认了自己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由于张某涉嫌吸食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随后移交临武县公安局进一步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邓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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