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调查,贾某和郭某都不是花垣人,二人是流窜作案,到一个县城干一票,得手后立即窜至另一个县城。2014年9月10日,贾某与郭某在邻县保靖作完案后,来到花垣县城城南的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贾某就到街上去寻找作案目标,见一名老汉裤子口袋鼓起,心想肯定是钱,便上前搭讪,表示玩一次只要五十元。老汉经不住诱惑,便与贾某进了宾馆。进房间后,贾某设法让老汉脱掉衣裤去洗澡,老汉进浴室后,等在门外的郭某立即进房间将其放在裤子口袋的五千块钱全部盗走。二人得手后迅速离开宾馆,等老汉反应过来,二人早已不见踪影。
办案检察官提醒,目前,犯罪分子作案手法越来越多,花样不断翻新,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来源:红网
作者:龙庆军 李俊仪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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