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适用长沙市市属国家出资企业、破产(关闭)企业、集体企业和改制后无国有股权企业。今年开始,在原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基础上,长沙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主要包括:分离移交内容企业退休、失业人员的移交,非经营性(含辅业)资产的移交,企业生活区水电分离移交,企业社区(小区)移交与管理。
现有未实行退休、失业人员移交属地管理的企业,其退休、失业人员的社会管理职能全部移交至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府,然后分解到各街道(乡镇)、社区直接管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曾力力 胡珈玮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