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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一男子非法持有枪支被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印静 刘丽琦 编辑:王津 2014-11-28 1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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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泸溪站11月28日讯(通讯员 印静 刘丽琦)一男子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一支。11月27日,泸溪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廖某提起公诉。
  
  中年男子廖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后,觉得生活无聊,想寻找点乐子,便产生了上山打猎的想法。2013年12月份,廖某从麻阳人手中购买了一根枪管。今年7月中旬,廖某又找来零部件后加工成了一根长火药枪,并存放在家中。8月1日10时许,廖某持自制的火药枪到合水镇一山坡上打猎,无一所获,在回家的途中行至兴砂村三岔路口时被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廖某持有的发射器具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
  
  检察官提醒:我的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公民非法持有枪械、管制刀具等,大家不能因为好奇心,图一时贪玩,而走上违法之路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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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印静 刘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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