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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工具上留下DNA数据 盗窃得手三年后被捕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邢伟 廖淼霞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2014-12-01 1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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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12月1日讯(通讯员 罗倩妮 邢伟 廖淼霞)梁某、余某和石某(在逃)三年前曾在株洲入室盗窃,得手后三人就回了湘西老家。梁某原以为没有败露,便放心大胆去网吧,登记身份信息后,被随即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余某改邪归正,外出务工在火车站买票时被抓获。2014年12月1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梁某和余某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1日,余某伙同梁某、石某在株洲市某小区采取卡片插门的方式,进入3户人家盗窃,盗得现金2万4千元,步步高手机一台、索尼相机一台。事后,几人所得赃款均分后被挥霍。
  
  梁某等人买来塑料写字板,剪成“7”字型的塑料插片当做开锁工具。他们白天踩点,用塑料插片插试,能打开就记住房号,凌晨再来盗窃。
  
  此次盗窃得手后,几人回了湘西老家。事情过了近三年,梁某以为盗窃之事没有败露,便放松了警惕。2014年8月9日,他在吉首市某网吧上网,登记了身份信息后,被随即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9月22日,余某外出务工,在贵州某火车站购买车票时被抓获。
  
  原来,当年盗窃案的现场,梁某等人丢弃了一张塑料卡片,公安机关在卡片上提取了DNA数据,经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应用系统比对显示,与长沙市公安局检验的违法犯罪人员梁某一致。随即,公安机关对梁某进行了网上追逃。经梁某供述,公安机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余某,同时对余某进行了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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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倩妮 邢伟 廖淼霞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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