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管控到位。一旦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启动“报告、核查、处理、审批、签发、送达”等程序,使处罚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基础之上,确保处罚措施准确、合法。
该县司法局还多方面引入监督机制,强化内外监督。一方面,通过设置审核把关环节让内部自我监督、自我纠错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引入检察院等外部监督使执法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尤其是对社区矫正警告处罚、提请治安处罚建议、提请收监执行建议等重要执法职能中的关键性执法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自2011年3月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县司法局秉持“依法处罚、规范处罚、有效处罚”执法理念,坚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本质属性,在给予教育帮扶的同时,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肃惩处。近四年来累计作出警告43人次,撤销缓刑2人,撤销假释、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各1人,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红网
作者:刘妮娜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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