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方逾期不还钱,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红网湘潭站12月2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石镇瑞)近日,市民胡女士向我们反映,她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位朋友,对方向她借了4000元钱。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这位朋友却一再拖延,最后更是连电话都不接。眼看着信用卡的还款日期将近,胡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突然提出借钱请求
胡女士从事保险销售工作,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向好友推荐各种保险。一次偶然的机会,胡女士翻看通讯录时,发现多了一个好友陈先生。“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加的他,他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加的我。”
今年6月份,因为陈先生有购买保险的意愿,胡女士与他见了第一面。随后,胡女士与陈先生开始通过微信、短信、电话沟通交流。
在胡女士的推荐下,陈先生购买了一款健康险,并由胡女士垫付了3200元。10月14日,胡女士将购买保险的合同交给了陈先生,陈先生也向她支付了3200元。
经过几番交往后,胡女士和陈先生的关系渐渐熟络起来。某一天,陈先生提出要借4000元钱,胡女士觉得他值得信任,就答应了。
一拖再拖就是不还
10月20日,陈先生来找胡女士拿钱,并留下一张借条,还款日期也从之前约定的10月28日变成了11月15日。“他说担心自己28日还不了,所以把时间推迟到了11月15日,还要我放一万个心。”
胡女士说,到了他们约定好的还款日期,陈先生却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于是,她拨通了他的电话,“问他什么时候还,他说17、18日还。”到了18日,她再拨打陈先生的电话,就开始无人接听了。19日上午,陈先生突然打来一个电话,表示“晚点还钱”,然后又不接电话了。
“电话都打了不下300个,但他就是不接,急死我了。”胡女士说,她试过用亲朋好友的电话打,但陈先生也不接。
“再不还钱,就起诉”
当天,胡女士向我们展示了陈先生留给她的名片、身份证复印件和借条。“我找他核实过,他表示这些证件都是真的,他住在株洲,在湘乡工作。”
名片显示,陈先生是某报纸驻湘潭办事处的一位业务经理。“我上周五按着名片上的办公地点去找过,没有人。”胡女士说。
我们尝试拨打了陈先生留在名片上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号码,都无人接听。随后,我们通过114查到了该报纸在河西杨家湾附近的一个办公地点。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好像有这么一位工作人员,需要到河东的另一个办公地点咨询。于是,我们又来到了该报纸位于河东万福街附近的办公地点。经过核实,他们这里并没有这名工作人员。
经过多番打听,最后,我们问到了该报纸在湘乡的办公电话。湘乡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陈先生确实是他们那里的一位业务员,但没有透露他的信息。
胡女士表示,如果陈先生再不还钱,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湖南公畅律师事务所的李雁律师说,胡女士与陈先生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陈先生逾期不还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胡女士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
来源:红网
作者:石镇瑞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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