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时50分,记者赶到晨光小区时,看到16栋楼下围满了群众,还停了一辆消防车,而一名男子则被民警押上警车。
记者随后上楼,在楼道内就闻到一股汽油味,而4楼一间服装作坊内的汽油味更加浓烈。一名老人正在清理地面残留的汽油,几名作坊员工则有点“发懵”。
作坊老板的母亲高女士介绍,被押走的男子姓杨,湖北人,上个月月初和妻子过来做事,月底时提出不干了。“杨某当时要我们结算工资,我们没说不给他发工资,但服装行业的行规是这个月下旬才结算上个月工资,他对此很气愤。”
高女士说,下午2时左右,杨某手上提着4个塑料瓶冲到作坊内,将3瓶塑料瓶内的液体泼在地上,并点燃了手中的打火机。“我们很快闻到一股浓烈的汽油味,几名做事的员工都被吓到了。”
“杨某当时说‘我是来放火的,做事的全部出去’,还提出要双倍工资。”高女士说,几名员工很快跑了出去,儿子虽然很害怕,但还是劝对方冷静一点,有事可以坐下来谈,但杨某没有太多回应。几分钟后,杨某走到门外泼汽油,儿子趁机关门并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场时,想劝杨某放下汽油瓶和打火机,但他没有听,民警只能强行将他制服。”
目前,荷塘公安部门还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表示,杨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到他人,却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如果杨某的行为对其余人员造成损害,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玺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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