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12月2日讯 长沙县今天对外透露,今年顺利挺进全国十强后,再次调整完善惠民政策,决定新增预算5000余万元用于提高各类补助救济标准,包括“实行高龄津贴普惠制”、“为全县所有居民购买商业保险”等。 此次公布的惠民举措共有7项。在提高各类补助救济标准的同时,从2015年开始,长沙县将为未享受高龄津贴政策的80-89周岁非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为50元/人/月;同时长沙县所有户籍人口在明年将享受到政府为其购买民生保险的福利,目前,全县现有户籍人数82万人,按照每人2元标准计算;长沙县也将为特殊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另外明年长沙县将加大其他特殊群体救助力度。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吕菊兰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