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专题:12.4 国家宪法日
红网祁阳12月4日讯(通讯员 龙辉 唐晓东)为增强检察干警宪法观念,激励检察干警忠于宪法、信仰宪法。12月4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检察院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宣誓和签名活动。全体检察干警面向国旗,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筱勇的带领下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参加宣誓的检察员段海燕表示,举拳庄严宣誓虽然是一个仪式,但本身也代表一种承诺与鞭策,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尊重、敬畏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职,做宪法和法律忠实的崇敬者、自觉的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142个成文宪法国家中,有97个国家规定了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宪法宣誓制度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成文宪法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龙辉 唐晓东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