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3日讯(记者 沙兆华)今天是“国际残疾人日”,今天上午,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发布2014年长沙地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抽样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被调查用人单位整体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29%,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5%的标准尚有差距,情况不容乐观。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该规定是我省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刚性法规。但此次抽样调查的50个对象均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共有5739人,依法应安排残疾人86人,实际只安排残疾人就业74人,被调查用人单位整体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29%。
调查中发现:74名残疾职工中,63人从事普通岗位,4人从事行政管理岗位,7人从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人数比例明显偏低,同时调查也显示,残疾职工的岗位普通与其接受教育水平有直接的关系。福利待遇方面,被调查用人单位残疾职工购买“五险”只有6人。
调查结果表明,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任重道远,建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带头安排残疾人,同等条件下招考优先录用残疾人,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补贴、奖励和惩处力度。各用人单位也应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消除偏见和歧视,积极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