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介绍,当天下午他在该店吃东西,点了4样食物。当店员给他端来一份麦辣鸡翅时,他发现并不是他想吃的岩烧风味鸡翅,就请店员换了一份。随后店员给他更换了,但因岩烧风味鸡翅比麦辣鸡翅贵2元,向吴先生收取了2元钱。
等到快吃完时,吴先生看了一下点餐小票,发现他本来点的就是岩烧风味鸡翅,“店员不仅上错东西,还多收了我2元钱。”吴先生要求该店在广播中将此事公开澄清,并向他道歉。
“我们给他道歉了,但是他不肯接受。”门店经理苏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后,他就立即给吴先生道歉了,并重新送了一份岩烧风味鸡翅给吴先生。
而对于吴先生提出的在广播中公开道歉,苏先生表示难以接受,“我只能当面道歉。”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表示,如果吴先生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在跟店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汪衡
编辑: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