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2004年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08年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户口、农村户口人员均可参加医疗保险,实现了炎陵县医疗保险政策的全覆盖。
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08年启动以来,参保缴费金额逐年降低,每人每年需缴纳的金额由200元降低至90元。同时,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逐年增高,学生、儿童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调整为15万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调整为10万元。自2013年开展异地联网结算以来,湖南省部分医院实现了联网结算,患者只需结算自付部分即可出院,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参保患者。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与待遇回报金额的比例高达1:9000,真正让参保者实实在在地得到实惠,享受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彭新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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