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一天下午,张忠被亲戚邀请过去吃晚饭。在去亲戚家的路上,张忠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发现烟盒里只有几支了。由于剩下的香烟不多了,他便在路边常斌的商店里买了一包软芙蓉王香烟。
在亲戚家,张忠打开了刚买的香烟,还把烟分给亲戚们。但张忠在抽了一根后,觉得烟的味道不对,怀疑买到假烟了。吃了晚饭后,张忠到常斌的商店理论,由于双方言语不和发生争吵。
张忠的亲戚得知情况后,连忙到商店里去劝说,但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店老板常斌也不退让,他告诉侄子有人在店里闹事,随后侄子带着4个朋友来帮常斌“处理事情”。
常斌侄子等人的到来,没能顺利调解他和顾客张忠的矛盾,还让这场争吵升级了。张忠被常斌侄子等人殴打,常斌也参与其中,导致张忠头部、眼部、肋部等多处受伤。经鉴定,其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常斌等人赔偿了张忠各项损失8万多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由于常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被岳塘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马青松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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