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通道站12月5日讯(通讯员 吴仕丹 肖志恒)“感谢你们的宣传和解答,让我知道自己的事情如何去解决,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前来咨询的四十来岁的肖阿姨满意地对通道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说道。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12月4日上午9点,通道在县商贸广场开展了以“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设立法律咨询处、发放宣传册、发放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据悉,为做好今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早在11月23日,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法治通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县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上街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其中政法机关以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行政执法单位以宣传部门法为主,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红网
作者:吴仕丹 肖志恒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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