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一级文物红军标语“中国共产党十大政纲”

国家一级文物红军标语“国民党十大罪状”
红网炎陵站12月8日讯(分站记者 彭新平 通讯员 霍倩)12月4-5日,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对炎陵县馆藏红军标语进行了鉴定定级。
在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过程中,通过前期清库整理,共遴选出93件红军标语需鉴定,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讲解、专家讨论等方式,对一条条标语分别进行了鉴定定级。经鉴定,炎陵县新增国家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51件。现在炎陵县共有馆藏文物藏品137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6件,二级文物11件,三级文物130件。
来源:红网
作者: 彭新平 霍倩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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