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地处湘西南的雪峰山余脉与衡邵干旱走廊相过渡的半山区半丘陵地带,县境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而西北山高岭峻,层峦叠嶂,降水充沛,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量达12.3万千瓦。多年来,洞口县小水电开发建设一直由政府主导开发建设,受地方财政状况制约,至“十.五”末,水电站装机容量仅3.98万千瓦,县域电网发供矛盾甚为突出。2002年底,县委、政府转变思路,出台《关于加快水电资源开发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开发”“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等原则,鼓励县内外各界人士以独资、合资或入股等方式兴办水电站,将干部职工个人入股建电站与“不允许干部经商办企业”严格区分开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同时出台一系列电站用地、发电上网、新电新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决定》的出台为所有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各种民间资本闻水而动、闻电而投,小水电开发建设推波逐澜,方兴未艾,高潮迭起。
为确保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开发水电资源,县发改、水利、环保、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恪尽职守相互协作,坚持小水电开发建设与流域规划和防洪规划同步进行,严格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与评估、环境影响与评估等技术把关,坚决杜绝无设计、无立项、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电站。
新思路带来新变化。自《决定》出台以来,全县面向社会撬动民间资本3.96亿元,新建小水电站72处新增装机6.05万千瓦,在建电站5处装机0.8525万千瓦,年发电量达3.2亿千瓦时,年发电收入约1亿元。
来源:红网
作者:梁任治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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