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驾车撞上绿化带
11月4日晚上8点左右,岳塘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板塘铺路口看到一辆无牌摩托车,当即拦截检查,发现驾驶员唐某没有驾驶证。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唐某神情恍惚、眼睛通红,有毒驾嫌疑。果不其然,民警从他身上搜出麻古1粒,冰毒两小包,之后唐某被移送到辖区派出所处理。
最近一天的凌晨零点30分,雨湖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韶山东路南国雨林对面路口时,发现一台车牌为湘C239**的黑色广本汽车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车上有一男一女,并没有受伤,但见到民警神情紧张,行迹可疑。
民警让他们下车接受调查,在车内,民警闻到了一股很浓郁的香味,这对年轻男女表情也有些奇怪,很像吸毒后的表现。
民警把男子唐某和女子戴某带到雨湖公安分局护潭派出所审查。最终他们承认,曾在一起吸毒。同时唐某还交代,自己与同伙多次在市内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根据唐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在雨湖区护潭乡抓获3名吸毒人员,并在唐某家中搜查出大量毒品。
毒驾隐蔽性强危害大
交警支队安宣科民警李振元介绍,研究表明,吸毒后,驾驶人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方向感、距离感、时空感错乱,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肌体协调能力急剧下降,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另一个特点是隐蔽性强,难以查处。毒驾当事人隐蔽性强,大多数不具备明显外部特征,难以发现,往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验才会发现为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公安部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3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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