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祁圣波讲话
周海云主持会议
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唐西英递交责任状
红网安乡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胡毅)12月9日上午,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动员暨学校安全工作大会在党校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首先传达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知》明确:两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一类为1986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另一类为1999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办和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与此同时,这两类人员还需符合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要求。补助发放标准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0元。
会议就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及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关于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要依法依规,按照政策处置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信访诉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精细化管理,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整治化解各种安全隐患。
会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副县长唐西英递交了《安乡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责任状。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祁圣波在会上指出,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要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履职配合到位。要正视历史,充分肯定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在特殊历史时期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要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政策和会议部署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平稳推进。祁圣波还就学校安全工作强调,要保持警钟长鸣,时刻念好学校安全工作“紧箍咒”;要标本兼治,切实筑牢学校安全工作“防护网”;要严字当头,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海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何国荣、齐跃生参加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胡毅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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