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要求辖区内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对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组织施工方、投诉人及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加强双方沟通,进行合理调解,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设12369投诉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一旦接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此外,加强对施工单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施工单位自觉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事件,要坚决制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万姿含 梁华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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