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秦某三兄弟偶然从朋友处得知“白沙”、“芙蓉王”等香烟在北方销不动,少有人问津,而在长沙、株洲等地却供不应求,经常断货。于是秦某兄弟约定,由大哥到北方省市收购“白沙”、“芙蓉王”等香烟,通过物流或乘坐长途列车运到长沙、株洲来销售。
随后从2012年6月至2014年7月23日期间,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三兄弟在长沙市销售卷烟制品。秦三弟将在益阳商户、外地“背包客”等人手里以低价收购来的芙蓉王(硬)、芙蓉王(蓝)、白沙(硬)、白沙(和天下)等烟加价后卖给株洲县的秦二哥,再从秦二哥处以低价收得云烟(紫)、云烟(软珍品)、南京(红)等烟加价卖给长沙市兴盛超市、锦和超市、麒麟烟酒行等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销售金额总计400万余元,非法获利15万余元。
秦二哥在收得秦三弟的芙蓉王(硬)、芙蓉王(蓝)、白沙(硬)、白沙(和天下)后加价卖给株洲县渌口镇各商户,从中获取非法利益。销售金额总计800万余元,非法获利17万余元。
2014年4月后,秦三弟委派秦大哥前往河北收购卷烟,双方约定,收购卷烟的资金及其所有开销由秦三弟提供,秦大哥负责在河北收购并将烟发往长沙秦三弟处,秦三弟支付秦大哥每月2000元的工资和每条烟0.5元-5元不等的价格提成作为报酬。秦大哥收购并发货的卷烟价值总计20万余元。
7月22日,秦大哥从河北收购了49条“和天下”香烟,坐火车运到长沙,后又从长沙坐汽车送到株洲县秦二手中。7月23日晚,秦二哥把“和天下”烟陆续送到商户手中,并把从秦三弟手中低价收购来的芙蓉王(硬)110条、芙蓉王(蓝)45条运送至株洲县渌口镇各商户交易后,继而把从渌口各商户处收得滞销的云烟(紫)125条、云烟(软珍品)125条后行至渌口镇再就业市场,欲与秦三弟以货易货时被株洲县烟草专卖局当场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刘淑瑛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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