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材料堆路上引发血案
50岁的李某是株洲县平山乡人,平时为人霸道又喜欢喝酒,和四邻相处得并不算融洽。1995年因为流氓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0年出狱后一直无业。今年9月15日中午,李某在同乡家吃饭,席间又喝了点酒。回家途中经过株洲县平山乡平山村马路时,李某发现组上搞山地开发的工人把水泥、红砖等材料堆在了其家门口的路上。借着酒劲,李某把正在做工用的灰桶子一脚踢开,并要求正在修水沟的工人立即停工。
眼见李某要阻工,正在做事的工人刘某忍不住上前劝阻,“你莫来捣乱,我很快会把这些东西搬到一边,不会挡马路”。李某见刘某顶嘴,霸道之劲瞬间冲上头,他拿起旁边的板耙就朝刘某的头部砸去,还连砸两下,刘某随即昏倒在路边的水沟里。旁边的工人见状,赶紧通知了刘某的家人。
妻子前来理论却遭遇不幸
以为自己将刘某打死了,李某撒腿就朝山坡上跑去。过了几分钟,刘某的妻子匡某来到事发现场,看到倒在水沟里的丈夫,悲愤交加,和站在山坡上的李某理论起来,要求李某其对丈夫负责。
“我已经打死了一个人,反正都是死,干脆这个也搞死算了。”恼羞成怒的李某拿起放在山坡土堆旁的锄头朝匡某冲过来,并一锄头挥下去,锄头后跟打中了匡某的右侧头部耳朵附近,匡某顺势侧身倒在地上。李某担心她没死,又用同样的方式再击打了她的头部一下,致使匡某当场死亡。
没多久,刘某醒了过来,可映入眼帘的是倒在身边不远处的妻子,他赶紧往人多的地方跑,不料李某发现刘某没死,又转身拿起锄头向刘某追去,直到刘某跑远追不上了,李某才罢手。
经法医鉴定,死者匡某系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过多死亡,伤者刘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因李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昨日,李某被株洲县检察院移送至株洲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红网
作者:青琪 林靖琦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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