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曹某的妻子产下一子。但夫妻并没有因为儿子感情变好,常常因琐事争吵不断。两个月后,曹某妻子与曹某争吵后,丢下嗷嗷待哺儿子离家出走。而面对这一切,无固定经济收入的曹某显得无所适从。此时,曹某的一些好友提议,到附近的煤矿仓库里盗窃电缆变卖赚钱。此提议很快得到了曹某的同意。2012年12月的一天晚上,曹某伙同李某等五人潜入附近煤矿的仓库,盗窃了存放于仓库中的一批电缆变卖。曹某分得400元,全部用于购买奶粉。案发后,这批电缆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为2370元。曹某的同案人李某等人于2013年先后到案,并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目前,案件已移交至该院的侦监部门进一步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唐双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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