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2014年6月至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醴陵自家门口采取用楼梯攀爬至二楼的方式进入邻居家盗窃三起,共盗得现金500元,香烟若干。张某担心在家附近盗窃总有一天会被邻居发现,于是来到株洲投靠其姐姐家,但是到株洲市之后,张某也不找工作,每天游手好闲,白天姐姐姐夫上班,他就在家睡觉,晚上姐姐姐夫回家休息他就出门物色“业务”重操旧业。还骗姐姐姐夫说找了个上夜班的工作。
6月下旬一天,被告人张某窜至株洲县仙井乡一农户家中,采取翻墙入室的方式,盗得女式摩托车一辆。在进入另一户小卖部时,被告人张某发现抽屉里没有货款,于是拿着八宝粥、王老吉就往口袋里装,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村民发现并当场抓获。
目前,该案已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红网
作者:林靖琦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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