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7时许,桂武北中队协助负责人邓生波带领民警田世辉、侯文凯等在岳临高速行廊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设卡检查时,一辆牌号为湘M65***的蓝色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走走停停,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当被问到车上所载货物时,王某吞吞吐吐,于是民警要求其将车厢打开查看。当王某极不情愿地打开车厢后,民警发现里面竟然满载着成箱的烟花爆竹。民警要求王某出示公安机关批准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王某无法出示任何合法手续。
据王某供述,车上有烟花一百余箱,从蓝山县新圩镇运往嘉禾县行廊镇。经查实,该车除车前后无危爆品标识、无灭火消防器材、无押运员、无公安机关批准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外,还涉嫌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七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后,民警依法将案件移交至嘉禾县公安局行廊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清洋 邓辉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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