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男,现年39岁,系城步长安营乡林管站站长;被告人陈某,男,现年44岁,系城步长安营乡林管站副站长。二人均系城步儒林镇人。
经查:2013年4月,被告人刘某和陈某在长安营乡双塘村进行造林验收时,发现该村村民为了更新造林,存在较为严重的无证采伐现象,但二人未及时制止,也没有向相关部门反映和汇报情况,致使该村无证采伐现象蔓延。仅2013年9月至年底,该村秦某、侯某、黄某三名村民滥伐林木蓄积量就达287.01立方米,折材积162.76立方米,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法院审理认为,二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但情节轻微,遂作出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唐杰 唐宏光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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